• 信息公开受理部门
  •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大厦A座12-13层
  • 信息公开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 13:30-17:30
  • 信息公开受理邮箱
  • 邮箱:xxzx_hz@163.com

    (一)贯彻执行有关加快国内合作交流战略、方针和部署;拟订本市国内合作交流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务。


    (二)组织推动与各省区市间的区域合作工作。


    (三)负责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推动协调工作。


    (四)组织落实本市承担的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五)组织推动与环渤海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负责跨省市经贸洽谈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七)负责本市与兄弟省市间政府代表团互访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国务院各部门和外地县级以上政府驻津办事机构设立审批、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在津异地商会和异地天津商会的联系、指导、服务等工作。


    (九)受理驻津内资企业投诉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十)管理市政府驻外地办事处。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