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多举措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 发布时间:2018-01-09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
  •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下放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权限、取消社会团体筹备行政审批等政策措施。目前,全省已登记的社会组织2.8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7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5万个,基金会295个。二是在全国率先批准成立以“海峡”冠名的社会组织,目前已批准成立101个;对台湾同胞在福建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试点登记。三是对已年检1297个社会组织,发出41份整改通知书;对12个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四是按要求100%完成全省社会组织存量代码转换和省级新增信用代码公示工作,收集核对全省2.6万多条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正确导入、新增登记2.8万余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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