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建设制度创新承载体系
  •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
  •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建设由不同层次创新载体构成的制度创新承载体系,推进协同创新、打造协同创新链,推动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通过制度创新载体的建设,实现政府、企业、智库间的创新协同,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制度创新大格局。制度创新载体分为制度创新基地、中心和实验室三个层次,创新成果评定等级则分为标志性创新、突破性创新和改进性创新。其中,标志性创新是指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影响,对现有体制机制有较大突破,对打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优势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创新;突破性创新是指在国内具有首创或领先性,在特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改进性创新是指通过流程、技术、业务模式等方面改进,对已有体制机制限制有所突破,或在已有突破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推广应用,具有明显成效的创新。在制度创新载体建设管理工作中,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将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制定制度创新行动计划,向各创新载体提出引导建议,并协助各创新载体解决创新推进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管委会还将提供相应的支撑条件,如面向各创新载体开展自贸制度创新培训,提升各机构参与协同创新的能力;对重要的政策、业务创新,特别是列入国家、省、市复制推广范围的,将开展专门培训,提升其改革攻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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