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合作交流办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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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双万双服”活动动员部署会和鸿忠、东峰同志的讲话精神,优化我市对外开放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地企业来津投资发展,帮助已经落户的外地企业坚定投资信心,加快投资进度、实现更好发展,市合作交流办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
      境的工作方案

    2017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
    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津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意见》,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为外地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市合作交流办提出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投资贸易服务和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
     一、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投资环境
     (一)建立服务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把招商引资和服务外地投资企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用制度促进各区域、各部门形成“人人心系招商引资,处处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各区及市有关部门副局级以上领导要分别联系1个规模以上外地投资企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抓紧解决。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领导与外地投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现场答复、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
     (三)建立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对各区招商引资地方性政策实行备案制,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加强对各区政府履行承诺和签订各类协议的监督,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行为经企业举报、调查核实等程序后予以曝光。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监督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合理补偿。市合作交流办推动政府招商引资诚信数据库建设,对信用等级高、履行承诺好的区域优先介绍高端、优质项目。
     (四)完善驻津机构联络服务制度。加强驻津机构走访调研,了解动态情况,征询意见建议,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定期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宣讲政策和文件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联络服务平台,收集驻津机构相关信息,加强微信、网络、平面媒体等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宣传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阵地;加强驻津机构自身建设,组织驻津机构开展互学互访,开展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引导商会建立社会组织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诚信自律体系,促进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指导商会搭建会员企业服务平台,在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开展企业培训和转型升级、加强信息交流、应对贸易纠纷、制定行业规范标准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强化投诉协调机制,营造亲商重商氛围
     (一)完善企业困难问题承接机制。规范外地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流程,全面了解企业诉求,站在谋发展的高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拓宽企业投诉受理渠道,在原有电话、信函、网络和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增设移动投诉功能,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投诉;加强投诉协调服务网络建设,各区和相关部门、服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投诉协调和企业服务的分管领导、职能处室和责任人,确保组织、人员、工作三到位,形成部门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贯通、纵横相连的服务网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明确工作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对事实清楚、责任部门明确问题的办复效率。
     (二)建立重大疑难问题协调机制。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牵扯面广、久拖不决的外地投资企业投诉问题,由市合作交流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区政府及企业进行专题研究,形成解决建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各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长期、多次反映的困难、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三)健全重点难点工作督办机制。市外地投资企业投诉中心要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市领导交办问题的跟踪督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答复时限,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督查指导;定期对各区、有关部门帮扶企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推动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进度汇总、情况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
     (四)建立帮扶企业效果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帮扶外地投资企业效果评价体系,根据企业投诉问题和解决困难情况综合评价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帮扶工作,对主动担当担责、帮扶企业工作效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五)强化对懒政怠政人员问责机制。建立与市督查、监察和组织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将帮扶外地投资企业评价结果和协调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进一步强化“8890”市政府便民专线监督考核制度和行风政风效能检查。对于政府窗口部门服务人员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等问题,由市监察局纠风办明察暗访,并将监督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督促改进。
     三、强化重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一)组织实施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继续将每年6月定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细化方案,精心组织,针对外地投资企业反馈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市服务月活动,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深入调研、精准发力为总的指导思想,坚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理念,敢于动真碰硬,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工作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为优化投资环境、推动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实施“双百服务工程”。每年从引进的央企、500强企业和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内资项目中随机抽选100家重点企业和100个在建重点项目分配到各区,作为区域党政一把手及有关区级领导重点服务对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企业和项目在津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提供点对点的咨询服务,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会同市督查室定期对服务效果进行测评并向 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定点帮扶活动,让更多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三)组织策划天津名优产品外埠行活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出发,对我市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好、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大推广和服务力度;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区及专业行业协会组织共同推选我市名优产品和优势企业,建立我市名优产品和优势企业名录库;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加强对接,对我国重点经济区域开展市场调研和产品调研,把我市有明显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产品推广出去;定期开展天津名优产品外埠行活动,用市场的手段帮助我市优势企业开拓市场,挖掘商机。
     (四)组织开展天津市投资环境评价调查。每年选取100名异地商会企业家进行一对一深度访谈,重点比较我市在市场准入、发展活力、运营成本、法治环境、行政效能、生活配套等软硬环境方面存在的优势、劣势、问题和改进建议,经专业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五)配合做好千户企业测评调查活动。由市统计局牵头,市开放办协助组织,分别对全市性政府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测评,出具测评报告供市领导参考并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
     (一)成立服务外地投资企业领导小组。组建由市合作交流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优化环境和服务外地投资企业工作,每位党组成员均承担若干重点任务和重点活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投诉协调处负责牵头,合作发展处、环渤海处、联络服务处、驻外办管理处等业务处室共同参与,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走基层调研工作。市合作交流办处级以上干部都要结合自身业务职能主动开展基层调研活动,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投诉协调部门、驻津机关、央企和外地投资企业、异地商会等单位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各单位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和企业在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帮助协调解决,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本领。
     (三)加强政策宣讲。市合作交流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政策宣讲会,邀请有关区域和部门开展专题宣讲,各区和有关部门要面向企业,适时举办情况通报会,及时将国家和我市涉及企业的方针政策,各区和部门帮扶企业的办法措施传递给企业,并注重听取和收集企业的反馈。
     (四)完善基础性工作。建立受理外地投资企业投诉数据库、双百服务工程进展情况数据库、招商引资政务诚信数据库等信息化建设,为评价考核和统计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天津市投诉协调网络服务平台,增加移动互联网投诉功能,拓宽企业投诉渠道;加强对帮扶人员工作培训,统一标准,明确邀请,提升服务企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点击下载:市合作交流办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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